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献综述与论文正文参考范文
分类号 密级
U D C 编号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 我国突发事件中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问题探究
系 别 文学院
专 业 名 称 新闻学
年 级 2009级
学 生 姓 名 李家易
学 号 0970120009
指 导 教 师 李劲松
二0一三年 五 月
论文原创性说明
原创性说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科研成果。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
文献综述
一、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新闻事业获得了飞速发展,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有些新闻媒体及新闻记者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背职业道德准则,损害新闻媒体的信誉和形象,”[1]
加强新闻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繁荣我国的新闻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意义。本文对新闻职业道当前我国新闻中职业道德的行为和原因。针对这些问题,加强新闻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健全新闻单位内部约束机制。“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增强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2010年中宣部倡导的学习活动使得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在新闻社会格局下深入开展开来。
这一切,促使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的重心开始转向经济上的行业不正之风。
(二)我国新闻职业道德的研究历程
1、从我国新闻职业道德研究的历史来看
就研究的具体时间来看,新闻道德首次被引入我国新闻学研究中,是在1979年12月,复旦大学新闻系编印的《外国新闻事业资料》上发表的《新闻道德的准则》。但基于当时的国情,新闻职业道德这一话题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直到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了关于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教育的话题,才促进了新闻领域对新闻职业道德的广泛研究。[5]
根据新闻职业道德的研究时间,主要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1979年-1991年:这一时期,新闻界重新认识和明确了自身的地位,明白了新闻工作在党和国家前进道路上的重要作用,这一时期相关研究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研究反对新闻失实,提倡新闻工作者追求新闻真实性等方面;与此同时,也有少量研究西方国家新闻职业道德反对有偿新闻、新闻伦理学等的相关论文。但数量很少。总体来说,在这段时间内,我国新闻事来开始进入起步和萌芽阶段。
(2)1992年-1997年:这段时期内,关于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研究在数量和研究的深入程度上都是明显在增加,1997年达到高峰。最主要原因与当时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两次修订有关。
《准则》的修订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与重视。与此同时,“有偿新闻”的泛滥也促使人们不断寻求解决的方法,因此,有关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文章在这段时间内进入到一个小高潮时期。
(3)1998年-2004年:这一阶段,关于“有偿新闻”的研究与讨论仍然在继续,但与此之前相比,相关新闻报道的研究与突发事件相结合,进入理论联系实际的报道阶段。1998年至2004年不断发生的突发事件使得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作用突显出来。山西矿难、2003年“非典”等重大突发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十分大的波动。促使了新闻学术界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研究。为提高我国政府和媒体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反应能力,对邻国以及西方国家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和引进也不断增多。
(4)2005年至今:这段时间以来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研究进入了开放的鼎盛时期。面对频繁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日新月异的传播方式的演变,不断在促使媒体人寻找和探索新的路径。如何在市场中占主导地位的同时肩负起传递中华民族价值文明的责任成为新闻单位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新闻自律的研究成为了主要探讨的方向。
2、根据研究主要视角和内容,可以将新闻职业道德的研究进行如下概括:
(1)新闻失实与新闻职业道德的研究。[6]
新闻报道首要的三原则就是:事实、准确、及时。新闻失实违反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新闻失实是长期以来无法杜绝和根治的问题。这也是从80年代初新闻学界一开始研究新闻职业道德问题至今一直持续关注的一个点。就内容来看,对新闻失实的研究主要围绕失实的表现、原则和如何失实等层面展开。从目前来看,不同层面的论文研究数量都很大,也十分的全面和系统。
(2)“有偿新闻”与新闻职业道德关系的研究[7]
关于有偿新闻的防治,学者们提出了许多实际建议。针对有偿新闻出现的原因,学者认为,加强他律和监督是外因,最主要的还是要加强新闻工作者的自律,对其个人职业道德进行教育,提高个人素养,才能人根本上杜绝有偿新闻的发生。
(3)新闻炒作、新闻媚俗与新闻职业道德关系研究[8]
90年代以来,新闻炒作与媚俗之风盛行。由于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新闻职业道德的缺失是导致这一行为产生的直接原因,加强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是减少和避免新闻炒作和媚俗发生的重要约束力。
(4)典型安全与新闻职业道德的研究[9]
在1997年以后,我国频繁发生的突发事件引起了各方媒体人士的强烈关注,特别是每年发生的矿难、杨丽娟事件等等都使得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与实际工作中的表现紧密结合起来。开始通过典型安全事件来探讨新闻工作者的正确位置与道德问题。
(5)新闻专业主义与新闻职业道德关系研究[10]
随着社会的不断开放和进步,对新闻的研究已进入成熟时期,近年来,更多出现的则是新闻专业主义来研究新闻职业道德问题。
(6)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法制关系研究[11]
新闻工作者只有通过自律和他律才能约束自己。特别是在现代充满诱惑的社会中,只有新闻法律才能强制保证新闻工作者的特殊身份限制其特殊权限,而职业道德又能让新闻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进行更加优秀的表现。因引两者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共同约束着新闻工作者。
(7)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措施研究[12]
关于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措施的研究旨在能过成形的条例来约束和管控新闻工作者的行为。通过具体的惩奖来更好的促进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语
综合各家观点来看,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研究早已有之,并且在源源不断的问题中完善和前行。近年来,关于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研究呈现不断增多的趋势,观点颇多,但并不系统一致。笔者认为理应结合现代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大事件来分析和研究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行为,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来改变新闻工作者的工作方法和方式。从而为我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庹继光/刘海贵著:《虚假新闻中的传媒法律责任探析》,《新闻记者》,2012年4月第350期;
[2] 黄瑚等/著:《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3] 黄瑚等/著:《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4] 黄瑚等/著:《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著:《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5] 、[6]、[7]、[8]、[9]、[10]、[11]、[12]郑保卫/樊亚平/舒纾著:《我国新闻职业道德研究的历史与现状述评》,《新闻界》,2008年第02期;
我国突发事件中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问题探究
【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世界格局的不断变化,各种天灾人祸时有发生,国内的大小媒体在这些突发事件中起着不同的作用,从各个角度挖掘新闻真相,为我们更加全面的呈现出了事实。但由于媒体市场缺乏统一的管理,新闻工作者的能力和个人素质各不相同,从而出现了各种新闻职业道德缺失的报道行为,甚至有的还触犯法律,对新闻事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关键词】:突发事件 新闻工作者 职业道德 规范建议
【Abstract】In?recent?years,?some?kinds?of?natural?calamities?and?man-made?misfortunes?still?happen?sometimes,?in?placing?with?the?continuous?change?of?the?pattern?of?the?world.?This?situation?urges?that?all?kinds?of?media?play?different?roles?in?the?emergency,of?which?search?the?truth?from?each?point?of?view,?helping?us?to?know?all?the?fact. But as there is lack of unified management?towards?the?media,and?the?difference?working?abilities?and?personal?qualities?between?all?the?media?staff,?which?leads?to?the?untruth?behaviors?when?they?report?unmorally,?and?even?some?break?the?law all they do make the extremely bad consequences to the Journals.
【Key words】:Unexpected Incidents Journalist rofessional ethics Specification recommends
目 录
一、突发事件的含义及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内涵
(一)我国突发事件的含义
(二)我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内涵
(三)突发事件中更需要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二、我国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及法规的规范和发展
(一)国务院颁布的《准则》的发展
(二)学界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研究
(三)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法规的相互关系
三、近年来我国突发事件报道中新闻工作者行为概述及分析
(一)良性报道行为
1、2008年汶川地震中良性报道行为
2、2008年拉萨“3.14”事件中新闻工作者报道行为
(二)恶性报道行为:
1、2008年汶川地震中新闻工作者的失职行为
2、2008年山西矿难中新闻工作者的失职行为
(三)出现新闻职业道德差异的原因分析
四、我国突发事件中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问题的规范建议
(一)对高校新闻专业学生进行“3+2”形式的教育
(二)加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
(三)加强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奖惩
(四)加强政府监督力度
(五)加强群众监督力度
五、总结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所谓道德是以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以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积、诚实与虚伪为评价标准。以法律为保障,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信念来维系的,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是。“突发事件往往能引起媒体和记者的高度关注,但是如果不能正确把握新闻报道的时机、视角、态度和传播程度,便会误导公众,甚至给危机管理部门对危机的处理造成困难。”[5]
突发事件通常对人、财、物极具破坏性,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在采访报道过程中以更加严格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对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不为抢新闻而耽误救灾工作,不为一已私利造成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的现象。总之,在突发事件中,更需要新闻工作者带着强烈的职业道德去工作,这样才能让事件中的人和事最大限度的受到保护,促进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及法规的规范和发展
我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相关问题的研究和提出早已有之,在此我们以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日起,讨论从1949年起至今我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及法规的发展。
(一)、国务院颁布的《准则》的发展
在1981年我国新闻工作职业道德的规范条例《记者守则》由中宣部新闻局和中央新闻单位共同拟制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新闻工作者条例的试运行守则,为后期条例的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对《准则》的完善和补充,1997年1月中宣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颁布了《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同时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发布了《建立新闻工作者接受社会监督制度》的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和规范新闻行业的自律,2003年11月,《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几家报社联合中央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制定了《“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自律公约》。
1991年1月19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以下简称《准则》)(1987年公布了此《准则》的草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首次正式颁布的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条例。
1991 我国颁布的《准则》是基于当时国情所制订的。其中准则包括以下几条:
“第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第三、遵守法律和纪律;第四、维护新闻真实性;第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六、保持廉洁奉公的作风;第七、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第八、增进同各国新闻界的友谊与合作。”
《准则》于1994年4月和1997年1月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
近年来,由于我国社会生产水平和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知识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于信息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加之国际化的交流和发展不断增多,我国新闻从业人员和人员构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为让《准则》《准则》(二)、学界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研究
自《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研究颁布以来,国内学者对其所作的研究颇多,特别是几次修订,侧面反映了我国新闻事业的不断发展和逐步完善。引发了新闻界人士的热议。
据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职业道德的研究空前的活跃,在以前初步的实践基础上进入到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社会主义新闻伦理学的新阶段。
据有关权威人士不完全统计,从1979年至2004年25年期间,有800篇以上相关文章在各个报刊杂志上发表,这些文章几乎包含了关于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各个实践研究领域,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建设起到了实际的推动作用。
随着近年来我国突发事件的发生率不断攀升,多次事件的报道中显示新闻媒体在其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关于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研究的文章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各杂志刊物上。其中出现较多的有《中国记者》、《新闻记者》、《新闻爱好者》《新闻战线》等系列杂志。
(三)、新闻职业道德与法规的关系
道德先于法律而出现,一切法律皆以伦理道德为基石,所以法律的存在需要道德的奠基和支撑,道德的实施需要法律的强制保障,法律的存在是为让人们形成道德的自律。道德与法律一起起着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作用,以维护正常的社会运转。因此,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行业,都要道德法律两手一齐抓。[6]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与新闻传播法规同一般的道德与法规的关系一样,它们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完善和健全了新闻工作的制度,使得新闻工作有法可依,又有情可讲。通过几十年的发展,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也经历了长期的发展,约束和规范着新闻工作者的行为,特别是在我国突发事件中,引导着新闻工作者立场鲜明的进行报道,呈现给社会力量和信心,使新闻工作者成为了真正的领路人和起航标。
但是,由于法律和道德界限的模糊,以及一些新闻工作者本身职业道德的缺失,导致他们利用这些空子和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进行失时报道,导致各种丑闻的产生。而正是这些丑闻的出现,更好的鞭策我们寻找更多的方法去完善新闻制度,规范新闻工作者的行为,提高其思想品德,从根本上着手,促进我国新闻事业的繁荣发展。
近年来我国突发事件报道中新闻工作者行为概述及分析
由于科技的飞速发展,各种传播工具的广泛运用,导致突发事件的传播速度和传播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突发事件的传播过程中,媒介在引导舆论,传播事实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就近几年发生的突发事件来看,我国大部分新闻媒体在事件的传播中体现了优秀的职业素养和高超的报道水平以及临危不乱、不怕苦、不怕累的高贵品质。
(一) 、良性报道行为
1、2008年汶川地震中的良性报道行为
2008年5月12日14点46分,汶川地震发生,跟据中央指示新华网最早发出快讯,紧接着关于汶川地震的报道在网络快速反应,面对此次突发事件,新闻单位在新的媒介环境条件下,打破了以前突发事件的报道模式,媒体人反应迅速,连续报道,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不仅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同时也取得了国外媒体同行的尊重。
此次报道,媒体与政府紧密结合,在第一时间对灾情进行了报道。用真实的镜头和细腻的笔尖向心系灾区的人民传达了灾区的最新消息,平稳民心,化解和避免了导致社会动乱的各种潜在冲突和矛盾。在最短的时间内,凝聚全国人民的力量,对灾区进行了大力求助。这一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优先救人”、“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生命的,死者最高的尊重和对生者最大的抚慰。3月14日,一群不法分子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区的主要路段实施打砸抢烧,焚烧过往车辆,追打过路群众,冲击商场、电信营业网点和政府机关,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使当地的社会秩序受到了严重破坏,18名无辜群众被烧死或砍死,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近25亿元。
与此同时,西方某些媒体的肆意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也让我们感到愤慨。这是一场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斗争。“Fifteen monks from Sera Monastery near Lhasa, joined by two laypeople, lead a peaceful pro-Tibet march from Tsuklakhang Temple, proclaiming pro-independence slogans, distributing pamphlets, and raising the banned Tibetan national flag at Barkhor Street. They are arrested immediately following brief protests, and are reportedly beaten.” [7]
译文:来自于拉萨市附近sera寺庙的15名僧侣和2名临时加入的追随者从Tsuklakhang寺庙出发,领导了一次所谓的‘保卫西藏和平’的‘正义’的游行;他们支持和宣传“藏独”的口号,沿途分发“支持藏独”的小手册,並在巴克街升起了一面非法的藏独旗帜;不过他们都在短暂的抗议后直接被逮捕;根据报道,這些藏独分子已被秘密处决。 [8]
而中国新华网的报道皆以普通市民现场目击为材料,以真实图片为证明,向全世界人民发布真实报道。
如在一篇题为:“拉萨3.14事件中三分之二受伤群众得到救治”中记者这样写道到:
在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的马阿英社告诉记者:“我在拉萨东郊开了个饭馆。3月14日下午,我们关门后,十几名藏族青年暴徒突然砸坏大门冲了进来,他们进门就打人,砸东西,在屋里的3个男人被打得头破血流,我被他们从二楼推了下去,腰椎摔坏。后来,我被送到医院治疗,医生护士也对我很好,没收我一分钱。
……
普布卓玛说:“在平息拉萨3.14事件中,西藏自治区和拉萨市卫生部门的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积极主动地实施紧急医疗救援,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为保障人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9]
此篇报道处处能体现记者亲历事件经过,深入调查采访,后期紧密跟踪的报道行为。保证了新闻的真实性与生动性,新华网记者用亲历事实的民众之语对那些蓄意歪曲事实的外国媒体给予了最有力的反击。
长期以来,我国都是以和平发展为前提,保证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发展,但是3月14日发生的这场有预谋的打砸抢、烧事件严重影响到了我国和平稳定,对西藏地区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面对此次事件的恶劣性和外媒的严重偏见和不实报道,我国新闻媒体用事实说话,通过真实的镜头和对众多现场目击者的采访来报道和反映中国政府对这场动乱的系列举措,揭露事件的真相,反映受害群众对这些暴徒的强烈谴责,以及国际社会对中国政府的支持。
这种临危不乱,从细节出发,集中报道,用事实说话,立场坚定的态度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媒体人学习的。
(二)、恶性报道行为:
1、2008年汶川地震中新闻工作者的失职行为
在汶川地震这一重大突发事件中媒体和政府的表现行为无疑是令人欣慰和振奋的。但是在采访报道过程中有些记者采访急切,只顾采访报道,而忘记救灾的最高原则:以人为本,丢失了最基本的职业素养。还有一些在后期采访过程中提问不当,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痛。更有一些记者置身事外,缺乏责任意识,不能真正融入现场,导致所发出的新闻稿件失实、失真。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在地震报道中的“徐娜事件”。汶川地震发生之后,作为央视记者的徐娜被派往灾区进行实地采访,而在央视直播节目主持人与徐娜连线过程中,徐娜回答吱唔,多次用到“觉得”“应该”等主观词,同时,本应在前线进行采访播报,她却根据自己没有做足功课的记忆对救灾现场的进展进行主观推断。最让人民气愤的是她的一句“救援工作应该是已经接近尾声”的推断让众多心系灾区的人民彻底恼怒。据系,当时还未过地震72小时的黄金时期。
徐娜一系列不负责任的表现激怒了那些守在电视前,迫切想要得到最新消息的人,也刺痛了那些牵挂和心系受灾人民的状况的人。这种不扎实、不深入前线走访的行为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指责,同时也引发了网络上的一轮大声讨。这种群体性声讨其实也是对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的声讨和怀疑。让每一个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员提高警惕,进行反思。
2、2008年山西矿难中新闻工作者的失职行为
2008年9月20日,霍州霍宝干河煤矿闷死一名41岁的矿工:吉新红。22日下葬后,从23日开始不断有媒体工作者到达霍宝干河煤矿现场。25日已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200多人要求领取“封口费”,事故发生负责人为避免承担处罚,故意隐瞒事故,不检讨、不上报,为免事件曝光,对闻风而来的真、假记者们发放数额不等的“封口费”,由此而引发了一场丑闻。
为领取所谓的“封口费”,有不少人弄一个假记者证就直接登记领取,而从各地过来的真记者在拿到“封口费”后也知情不报,帮助煤矿主隐瞒事实真相。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有偿新闻,是新闻工作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物质报酬的活动。有偿新闻还包括故意隐匿和扣押新闻的活动。所谓有偿不闻,是指新闻从业人员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过程中或者是借舆论监督之名,接受或变相接受被监督方的贿赂而使舆论监督活动中止或改变的行为。有偿不闻的实质是新闻敲诈。”政治属性,而这一权利的赋予却给了某些动机不纯的人可乘之机,为杜绝更多违反报道原则的事件发生,需加强政府对特殊权益部门的监管。
四、我国突发事件中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问题的规范建议
(一)、对高校新闻专业学生进行“3+2”形式的教育[14]
众所周知,新闻涉及方方面面,除了需要有广博的知识以外,还要有专业的知识储备,而我国现有的新闻从业人员要么博而不专要么专而不博。新闻学的学生,只了解了新闻知识,如果让其进行财经法律等类型的专业报道就会存在专业知识的欠缺;而多数具有专业知识的新闻工作者却普遍欠缺了新闻职业知识的培养。
因此,为更好的提高新闻从业者的基础和能力,增强新闻从业者的素质,可对在校新闻学学生进行“3+2”形式的教育。简单来说,就是对新闻专业的学生进行理论结合实践的教育,严格把控新闻人才储备这一关。
“3+2”即对新闻专业学生进行三年的新闻专业课程教育,两年的其它专业课程的教育。使分流下去的新闻从人员的知识广博而且专业。即能掌握新闻学的基本知识,又熟悉自己所从事的采访报道类型。这样就不会存在专业知识上的错误,同时也能保证从业者具有丰富的新闻常识,不犯常规错误和专业错误。
(二)、加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
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已是一个长期的话题,但是无论整体水平如何提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事件仍时有发生,导致这一结果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要归咎于新闻工作者个人职业素养。
因此,加强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有着普遍意义。面对社会上越来越多的诱惑,新闻工作者如何能洁身自好,不畏强权,不惧艰险,拒绝诱惑,把握自己,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是值得每一位当代新闻工作者反思的事情。
由于我国社会制度的特殊性,一般新闻工作者在面对突发事件的采访时,都需要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进行采访报道,新闻工作者所接触的人群也各有不同,此间就存在与一些恶势力较量和接受一些金钱诱惑的机会。为杜绝新闻工作者在特殊势力以及各种诱惑面前能记住新闻工作者的本能和职业,特作以下几点建议:
1、新闻出版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实例的讲解及理论的教育对新闻工作者的行为进行规范。
2、制订专业的考核制度,新闻从业者通过学习和实践,定期对其进行专业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3、定期组织员工及员工家属进行集体活动,增强其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对一些进行特殊采访的新闻工作者进行人身安全的保护,保证其人身安全。[15]
(三)、加强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奖惩
新闻行业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职业,在政府和人民之间起着“桥梁”的重要作用。在至上而下或至下而上的传播或者意见传达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新闻工作者在各类社会事件的传播中也有着引导舆论的作用。因此,新闻行业的整体风气能影响和带动每一位新闻从业者的行为。
因此加强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奖惩对规范和促进新闻工作者的行为有着积极作用。
加强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奖惩必需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
首先,各个新闻单位内部必需建立起符合本单位的职业道德考核标准。
其次,地方各新闻单位之间应多组织活动,交流经验,集中培训和学习。
再次,全国各新闻单位之间进行考核评比,制订专业的奖惩制度。
使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成为每一个新闻人的必修课。
(四)加强政府监督力度
政府在我国新闻事业中起着协调领导的作用。在任何突发事件面前,新闻单位只有按照政府的指示,才能更加及时完整的还原事实真相,才有更多的机会进行深入采访。
面对我国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各媒体单位的水平参差不齐,主流媒体在舆论的引导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来重要,但是政府作为最高监管和权利执行者,其作用远远高出主流媒体在其中的作用。因此加强政府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力量,旨在规范我国新闻事业的有序发展,为主流媒体和正规新闻工作人员创造更加和谐的报道环境。
加强政府监督力量就是要加强网络新闻的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上一系列假新闻,政府应成立专门的网络执法部门,对网络新闻进行严格管控。对新闻事业单位的注册及成立严格把关,对新闻单位用人要求进行严格规定。将地方媒体的保护政策进行消减,合理利用媒介资源,杜绝滥用权职权的现象出现。
(五)加强群众监督力度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新的传播方式中群众也就是媒介受众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群众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不仅起着传播信息的作用,更多的是参与到新闻传播活动中来。过去单纯的传者-传播中介-受者的单一形式已衍生出多种不同的传播方式。群众通过参与互动,影响甚至左右着媒介舆论的传播。因此群众的作用开始在新的传播活动中被放大。加强群众对新闻工作者行为的监督成为规范新闻工作者最有效的方式。
在突发事件过程中,涉及最广、影响最大的,就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新闻报道要深入实际,必需要采访和接触人民群众,在信息采集过程中,群众的监督可以更好的规范他们的行为。
加强群众监督力量就要求媒体单位为群众搭建专门的平台,让其有发言的机会。因此,每个新闻单位都应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设置群众言论专版,监督举报各种新闻工作者违反职业道德或违法乱纪行为,用以反馈群众意见。以更加完善新闻工作者的行为,提高报道水平。
五、总结
现今社会,由于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传播方式。社会中任何一块小石子都可能通过多种传播渠道激出巨大的波浪,新闻工作者的行为在此基础上也受到了更多的制约,对新闻工作者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近年来频发的突发事件中,新闻单位的作用被突显出来。因此,如何进行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view/39487.htm。
[3]360百科,“道德”,/doc/37583.html。
[4]黄瑚主编:《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中美关于社会突发性事件报道的差异比较——以新华网和CNN网关于拉萨3.14事件报道为例,,A timeline of Tibetan protests》
/2008/WORLD/asiapcf/03/14/tibet.timeline/。
[9]叶辉:《拉萨“3.14”事件中三分之二受伤群众得到救治》,,/newscenter/2008-04/18/content_8003119.htm。
[10]百度,《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封口费”事件处理情况通报[2008]》,/html/laws/notice/2008/1128/6014.html。
[11]百度词条,“有偿新闻”/view/450376.htm。
[12]百度词条,“有偿不闻”http://baike.B/view/2497009.htm。
[13]百度词条,“整合营销”/view/29126htm。
[14]百度词条,“3+2”教育/view/1020605.htm。
[15]曾云:《加强新形势下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魅力中国》, 2009月第32期。
参考文献
[1]彭永斌:《传媒产业发展的系统理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
[2]黄瑚主编著:《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程美东主编透视当代中国重大突发事件
pump speed (c) is proportional. A, a party; B, the second party; C/third party. ... A, increasing amplitude increases with the increasing speed of b, the amplitude is independent of load amplitude decreases with the increase of load c, d, amplitude increases as the load when the static friction occurs when the turbo-generator shaft (b). A vibration phase angle is constant b changes, vibration phase angle is c, sometimes constant vibration phase angle and sometimes d, vibration phase angle start, later increased the load on the turbine swing value to a slow rate of speed control system (a). Inversely proportional to the proportional to a, b, c,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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